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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凌晨,7名警务人员将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抬到龙和道暗角殴打。无线电视新闻画面显示,注册社工、选委会选委兼公民党成员曾健超被制服后,遭2名督察级警察及5名初级警务人员,以胶索带反绑双手,再抬到龙和道近中环海滨长廊的一阴暗处(北纬:22.28285° 东经:114.16471°),对他拳打脚踢,又反复踩向曾健超。有部分警员则在旁把风,以防被记者近距离拍到过程。之后有2名参与围殴的警员离开,其余警察则继续围殴曾健超。整个殴打过程历时4分钟,曾健超饱受拳脚后,被扯起带走。事后曾健超到医院验伤,期间所拍的照片可见他的左眼下方有明显瘀伤,身体亦有多处受伤。警方因而被指责滥用私刑,示威者继10月3日后,更进一步地使用“黑警”来形容被指选择性执法、滥权及滥用私刑的警察;而围殴曾健超事件则被称为“光明磊落,暗角打镬”,案发现场亦被示威者命名为“光明磊落的暗角”,讽刺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于前一日称警察执法“光明磊落”后,不足半日便发生围殴案。